说到刘德华,天王,它是无数人眼中的偶像。自出道以来,给大家带来了许多经典的影视作品和歌曲,深受观众的喜爱。然而,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近日,刘德华,天王被起诉并索赔1亿元。
据悉,近日,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刘德华及电影《扫毒2》六位制片人侵权纠纷。原因是由刘德华,监制主演的《扫毒2》在人物设定、故事结构、背景等诸多方面几乎完全抄袭了环球博纳2006年制作的电影《完美情人》,环球博南甚至还制作了相关海报作为佐证。
对方称,早在2020年底,《扫毒2》就被发现涉嫌抄袭,光是使用手机证据就用了半年多。目前相关证据已经提交法院,法院已经立案。如果对方获胜,刘德华将面临巨额赔偿。
客观来说,抄袭确实是一种可耻的行为,但说只有部分情节相似或近似也是有道理的。最后,你觉得这个怎么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