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秋莲在庭审现场
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(现改名:刘暖曦)生命权纠纷一案即将开庭宣判。与以往一样,双方的支持者再次吵成一团。不过总体上来看,江秋莲的支持者相较更多,这使得声浪也更大。至于刘鑫的支持者,就算只是单纯地讲道理,也会被认为“别有用心”。
在这个事情上,其实从江秋莲的说法中也能看出些许端倪,她强调给过刘鑫多次机会,但因对方一直避而不见,所以自己就没办法和刘鑫平和相处,正如她之前面对媒体时表示:“我没想把刘鑫怎么样,那时候我没想追究刘鑫的任何责任,我就希望她告诉我,我女儿为什么被害了(原因和过程)?”
就此而言,可以更加确信,即便江秋莲是借助法理途径跟刘鑫“讨说法”,但本质上解决的却是道德恩怨。所以对于宣判结果来讲,也只能作为一种平衡。因为用法理途径解决道德恩怨,本就不太可能得到满意的答案。
所以即便江秋莲的支持者很看重宣判结果,却并不意味着宣判结果一定符合他(她)们的预期。之所以如此看待江秋莲的支持者,倒不是认为他(他)们的支持不对,而是他(她)们的支持始终停留在道德义理上。
我们都清楚,江秋莲认为陈世峰在公寓门前行凶,刘鑫并未及时开门向江歌施以援手,从而就判定刘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这在很大程度上偏重道德判断。当然对于这个认定,从立案由头上,也能看得出来。
毕竟稍有法理常识的人都清楚,基于“生命权纠纷”展开审判,就算刘鑫被判侵权,她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只是民事责任。换言之,只因真正的凶手是陈世峰,那么就算江歌遇害跟刘鑫有不可回避的勾连,也只能转向道德审判。
毫不夸张地讲,就算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等来宣判,却依然难消恩怨。因为双方在对簿公堂前就已经撕破脸,而江秋莲之所以最终选择借助法理,就在于仅凭道德审判她无法让刘鑫“低头”(付出实质性代价)。
事实上更为准确地讲,道德审判只能起到对是非因果的部分定性,却不能有效地将争议双方推到可控的互动上。这使得如果一方觉得道德弥合对自己存在不公,很容易走向矛盾的升级。
从某种意义上而言,刘鑫前后态度的变化,也跟江秋莲追问的态度有关系,就此可从双方在江歌遇害后的对话中可寻得支撑。当然到底是谁对谁错,不同的立场,不同的考量,不同的理解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答案。
不得不承认,宣判结果之所以看起来很重要,就在于其中包含着道德头脑对法理审判的想象。可问题是,就算刘鑫被判侵权,法理上也只是认为她需要赔偿江秋莲,至于她是个怎样的人,终究是个道德评定问题。
因此,那些以为宣判结果就可以让“刘鑫得到应有惩罚”的人们,可能大概率是要失望的,因为他(她)们所认为“刘鑫得到应有惩罚”是纯粹的道德想象,也就是其中充斥着大量“如果不是因为刘鑫如何,江歌不会遇害”的预设。
至于陈世峰而言,就好像是江歌遇害的设定凶手,因为从江歌遇害以来,刘鑫在舆论中的负面存在感始终胜陈世峰一筹。这使得人们如果不细掰案情,很容易把谁是真正的凶手搞混淆。
与此同时,就江秋莲和刘鑫的公开表态来看,即便俩人的恩怨是因江歌遇害而起,但走到现在这个地步,俩人的恩怨已经完全变成怄气、斗气、赌气。可预见的结果是:判定刘鑫侵权,江秋莲让刘鑫赔偿可以,但让刘鑫道歉难度很大;判定刘鑫未侵权,江秋莲肯定就一句话:“这事儿没完”。
说到底这事儿闹腾到现在,对于双方来讲也自然不怕多闹腾一会儿。因为可见的事实是,双方的现实生活都已回归平静,如果不是阶段性的舆论提调,就连她们自己可能都觉得这事儿过去很久了。
至于双方的支持者,比起支持谁,更为重要的是,必须搞清楚自己所支持的理由到底是否合乎事理。对于江秋莲的支持者,要试着以法理的思维重新审视自己的支持理由,而对于刘鑫的支持者,要反向自问义理到底意味着什么。只有如此,围观才能跟改变联系起来,否则就只是“看热闹不嫌事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