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:郭威和亲生父母合照
“错换人生案”的下半场“偷换风波”以“不予立案”暂缓,但是横在“姚郭两家父母”之间的“房产纠纷”终究还是需要去直面和解决。说到底,就算“偷换风波”最终无法再继续深入的追问,也并不妨碍解决“房产纠纷”的问题。
要知道,早在姚策去世之前,就有不少人开始鼓动“郭威搬离养父母给他置办的房子”,毕竟以国内世俗秩序的逻辑,只有完全将“财产关系”切割清楚,才有可能重新构建关系。要不然藕断丝连的状态,是很难实现关系上的绝对弥合。
不过作为正常的情理考量,在姚策还没有去世的情况下,过早地进行“财产关系”的切割,总还是有些不近人情。尤其作为郭威来讲,他本来的处境已经较为尴尬和无奈,所以没有迅速采取行动,想必也是有所考量的。
然而随着“郭威搬家”的消息传出,“姚郭两家父母” 也算正式进入财产清算阶段,这事实上跟“偷换风波”的掀起并没有直接关系。因为对于“姚家父母”来讲,养子姚策去世后,不仅债台高筑(治疗花销导致的结果),而且房产还悬着,这种情况下,如果亲生儿子郭威不做出具体的动作,可能真还不好解决两家存在的房产纠纷。
之所以这样讲,是因为在双方公开的信息中,“姚家父母”的房子在姚策名下,“郭家父母”的房子不在郭威名下,而姚策已经去世,如此格局之下,双方要是不进行“各就各位”的重组调整,“姚家父母”的房子想要拿回来,是不太容易的。
但要是“郭威搬离养父母的房子”,那么姚策妻子及孩子选择继承“郭家父母”的房子,也就成为可能。从某种层面上而言,这样一折腾,“姚郭两家”的房产关系就被盘活了。从绝对关系的意义上而言,也算是谁也不亏。
要承认,我们深处在一个以“人情”为基底的社会之中,这导致人们在处理关系纠纷上,即便会利用法理进行裁决,但是最终还是会依赖朴素的“人情”作为基本弥合路径。要不然,就算法理可以摆平利益纠纷,可悬在人情之巅上的恩怨始终会成为无法消解的屏障。
“人情”,如果不作“人的情绪”、“人的情感”、“人之常情”讲,而径直被理解成“天理人情”、“讲人情”、“人情世故”、“骨肉之情”、“不近人情”、“亲亲相隐”抑或“人之所以为人”诸如此类的含义,就表明它是国人文化概念里的核心。
这方面的差异其实从“错换人生”掀开那一刻,就能预见到。所以回看姚策和姚家父母的“决裂”,以及“姚郭两家”为何难成“两家亲”,也就不再那么感到不可思议。甚至类似的纷争摆在任何国内的家庭中,也都很难处理得当。
不得不说,国人所谓的“人情”,并不是现代心理学所研究的“情感”,那么它究竟是什么,或许确实值得我们去掰扯一下。这方面我们可以根据中文词语中的常用情况加以梳理:其一,人性层面;其二,社会或心理层面;其三,操作层面。
按照翟学伟对这三个层面的阐释,其一,人性层面:天理人情、人情冷暖、性情、于心何忍、人心都是肉长的、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等;其二,社会或心理层面:风土人情、骨肉之情、故乡情、亲情、友情、世情、情面、情投意合、人情世故等;其三,操作层面:讲人情、做人情、欠人情、送人情、顺水人情、求情、领情、情分、手下留情、得饶人处且饶人等。
在以上的解构图景中,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,在这三个层面中,每个层面的内容都相当丰富,且又上下贯穿,彼此联系。这就使得国人在处理关系纠纷时,总是会将恩怨附着在关系上。所以我们在看待“错换人生”中的弥合过程,总让人觉得简单的事情反而需要复杂办。
所以回到“郭威搬家”的问题上,这可能也算郭威推进“姚家父母”拿回房产的“必要动作”。毕竟相较于心理学所研究的“情感顺畅”,世俗层面的“情理调和”反而更加重要一些,起码在我们的社会当中,有太多关系是被动建立的。
以至于像郭威这种处境的人,无论是他出生时的身份,还是他生活中的身份,他都必须被动的接纳所有关系,而非是以自己的意愿去自由的选择关系的留存。可是,这就是我们的“人情”,跟“情感”无关,只跟结构关系挂钩。
只是,当28年真真切切的关系要被完全切断时,可能就连郭威自己也会进入某种抽象的命运摆弄游戏之中。而这个较为残酷的操弄过程,可能并非只是“各回各家”那么简单。毕竟生命和记忆是连续展开的,它怎能就这样被无情的切断和强硬的弥合呢?这确实也是我们值得深思和玩味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