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香港媒体报道,影星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,分手后向周星驰追7000万港币(人民币约5900万元)投资分红案20日续审。于文凤透露,替周星驰工作后5年,才获股票利润17万元(人民币约14万元),并被质疑款项属“馈赠”,她直言不记得周星驰有过“馈赠”之言:“可能是另一个女人,不是我。”并反驳如果以女友身份索款,会“加多两个零”,或直接索要“齐头数目”,如100万、200万等,又或者会索要钻石作为礼物,但她称谈恋爱期间,从还没有向周星驰索要钱或索要钻石。
据悉,于文凤的诉求涉及到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“天比高”、大埔“比华利山”3个单位与5个车位、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。于文凤表示,当年虽然没签定合约,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,让她从周星驰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%分成。但周星驰指出,两人交往13年,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她,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,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。